鸿博股份(00222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 法规。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总经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 求,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 确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鸿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特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三条 本公司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 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1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