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股份(002229)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及 关联方资金往来,建立健全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 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 第五条 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 等方面应保持独立性,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不得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往来行为视同公司行为,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1、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 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2、非经营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