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霄泵业(00288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 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以下简称《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指引第 18 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业务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对持股比例、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承诺。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或者安排规避法律法规、深交所 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离婚导致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减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