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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霄泵业(002884)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LXBYLXBY(SZ:002884)2025-08-28 14:08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二条 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股东 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 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 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者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行 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四条 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者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应在召开股东会 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指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 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者更换,不适用于 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 非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在股东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 名。(职工代表除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 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