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霄泵业(00288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阅。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 董事会对公司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 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 告。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设主任委员 1 名。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 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