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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霄泵业(00288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LXBYLXBY(SZ:002884)2025-08-28 14:08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规范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董事会的工作 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常设业务决策机构,行使《公 司章程》及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向其报告工作,并接受其 领导和制约。 第三条 董事会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并享有股东会另行赋予的 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 1/3 独立董 事,1 名职工代表董事。 第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担任董事会主席。董事长由董事担 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设秘书一人,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 聘任。 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3 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 员全部由董事组成。上述专门委员会应制定工作实施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并予以公告。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少于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