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孚信息(300659) - 中孚信息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的 科学性,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 则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战略委员会委员不再 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战略委员会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 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 构,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