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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股份(603218) -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Riyue HIRiyue HI(SH:603218)2025-08-28 14:06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 年 8 月修订)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 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 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六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条 为保证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和《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