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丰智能(30027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 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部门及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力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重大差错 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3、违反《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 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