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永长征(00292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切实保 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 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 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上市、信息披露、停牌、复牌、退市等 事项承担相关义务的其他主体。 第三条 公司及上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