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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永长征(0029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2025年8月)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 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竞争力原则: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的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 值,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三)与绩效挂钩的原则。 (四)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参照公司相同行业或相当规模 并结合公司经营绩效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 等,其收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并缴交。兼任不同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标准以薪酬孰高的原则确定。 对于公司引进高级管理人员或对公司有杰出贡献的高级管理人员,可由董事 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