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伦药业(00242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8月修订)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1/3以上董事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担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委员辞职导致战略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在新 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