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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淋电力(301439)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发展并落实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 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以及可持续发展工作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独立 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 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