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蓝软件(300663) - 《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自愿 性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标准统一,切实保护 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自愿性信息披露是指虽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 准,但基于维护投资者利益而由公司进行的自愿性的信息披露。公司应当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 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以下简称"相关信息",对应的 事件以下简称为"相关事件"),并应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二章 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