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蓝软件(30066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 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一)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 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 (三) 公司各部门的负责人; (四) 公司派驻所属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六)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七) 其他对公司重大事件可能知情的人士。 第五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公司分支机构或全资子公司、控 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的以下事项: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一)公司及子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包括变更召开股东会日期的通 知)并拟作出决议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