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通信B(20046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修订草案) (经 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董事会 委托必须以书面方式,委托书上应写明委托的内容和权限。书面的委托书在开 会前两天送达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秘书办理授权委托登记,并在会议开始时向到 会人员宣布。 授权委托书可由董事会秘书按统一格式制作,随通知送达董事。委托书应包括 委托人的姓名、委托参加何时何地什么名称的会议、委托参加哪些内容的讨论并发 表意见、委托对哪些议案进行表决、对某议案的表决态度等。 第十二条 非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 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决议通过。 第三章 会议通知和签到规则 1、会议日期和地点;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高 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切实行使董事会的职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