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宏远A(000573)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审议通过日期:2025 年 8 月 27 日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发挥内部审计在公司经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 确保审计人员独立和审计工作规范,以保证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合理、 合规及高效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 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 内部审计是指由本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 定,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 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第五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 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妨碍内部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