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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富电路(30081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JOVEJOVE(SZ:300814)2025-08-28 14:48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进一步加强公司发展的战略研究和战略规划工作,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 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六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1 / 5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 董事。 第四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秉持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积极 开展工作; (三)有较强的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