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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富电路(300814)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JOVEJOVE(SZ:300814)2025-08-28 14:48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行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以公司名义办理信 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1 第三条 公司应当设立由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 第四条 除非上下文另有含义,本细则所称信息披露是指: (一) 公司为营造正面形象需要而向媒体披露的公司信息; (二) 向主管机关申报的各项材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三)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