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隆股份(300405)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避 免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本公司资金,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除本条规定外,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均指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 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