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隆股份(30040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8 月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全体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 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