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普集团(601689) - 拓普集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 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 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者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 异等情形。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分(子)公司负责人、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人员,上述人员在年报信息披 露工作中违反国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