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普集团(601689) - 拓普集团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事项内部 报告工作的管理,明确公司各部门和分支机构的事项收集和管理办法,保证公司及 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在可能发生、将要发生或正在发生时,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和控股或参股子公司的有关人员(以下简称 "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将相关事项通过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向公司董事会 和董事长报告的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的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 影响的参股公司。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