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广汇能源(600256) -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制度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公司")定 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的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的要求,对 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和临时报 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有权机 构决定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 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的内容。 第四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等 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报送。 如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 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