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600256) -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依 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第三条 涉及下列情形的,股东会在董事的选举中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三章 董事选举的投票 (一)公司选举 2 名以上独立董事的; (二)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以上。 第四条 累积投票制是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位出席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数等 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 权数集中投向某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任意分配给其有权选举的所有董事候选 人,最后按得票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提名 第五条 董事被提名人应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要求。其中,独立董事的提名还应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六条 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同意。 第七条 被提名人应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个人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