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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枫酒业(600616) -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SJFWSJFW(SH:600616)2025-08-29 08:28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 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 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 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 和商业经验,且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