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枫酒业(600616) -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核销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金枫酒业及由金枫酒业直接或间接控股的独立法人单位及分支机 构,包括由金枫酒业实际控制的独立法人单位及分支机构。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减值准备核销管理办法 为规范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枫酒业 "或"公司 ")各类 资产减值准备核销的行为,加强对资产减值准备核销的有效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资产减值准备核销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或"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二、核销的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各单位应当对该项资产账面余额和对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进行财务核销: 1、各单位对预计可能发生损失的资产,经取得合法、有效证据证明确实发生事 实上的损失。 2、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资产的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发生了实质性且不可恢复的 灭失,已不能给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流入。 三、核销的原则 在资产减值准备核销工作中,应从严把握,做到"三不 ",即事实不清不核销、 程序不全不核销、责任不清不核销。 1、客观性原则。当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成为事实损失时,不论该项资产是否 提足了减值准备,各单位都应当按照本办法对该项资产减值准备进行财务核销。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