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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600256) -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 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 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 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并由五名成员组成。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