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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600256) -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保障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为《公司章程》的附件,公司召开股东会除应遵守本议 事规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三条 若本议事规则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矛盾或抵触,以相 应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准并及时对本议事规则进行修改。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