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股份(600038) -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召集、提案、通知、 召开等事项,对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列席股东会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股东会的行为,明确股 东会的职责和权限,保证股东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及依 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会议事程序和决议的合法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中航直 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 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 6 个月 之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 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之内召开。 公司在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