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谷物流(603565) - 董事长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董事长的任职资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执行。 第五条 董事长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三章 董事长的职权 第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 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 签署董事会的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董事长签署的文件; (四) 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 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 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六)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明确董事长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长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中谷 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董事长任免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