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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谷物流(60356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 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应当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证券") 交易价格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和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二)与公司收购兼并、重组、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三)与公司证券发行、回购、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