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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才教育(02175)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CH GENERAL EDUCH GENERAL EDU(HK:02175)2025-08-29 09:18

China General Education Group Limited 中國通才教育集團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175) 提名委員會職權範圍 1. 組成 本公司提名委員會(「委員會」)是按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通過的決議成立的。 2. 成員 3. 委員會議事程序 — 1 — 2.1 委員會成員應由董事會從本公司的董事中委任。委員會最少由三名成員組成, 大部份成員應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2.2 委員會的主席(「主席」)應由董事會委任,及應為董事會主席或本公司的獨立非 執行董事,且至少一名成員須為不同性別。 2.3 董事會及委員會分別通過決議,方可對委員會的成員進行罷免或委任額外人士 成為委員會成員。 2.4 委員會的組成應遵守經不時修訂的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 市規則」)的規定。 3.1 會議通知 (a) 除非委員會全體成員另行同意,否則委員會的會議通知期不應少於七天。 (b) 任何一位委員會成員於任何時間均可召開委員會會議。 (c) 會議通知可通過口頭形式、書面形式、或以電話、傳真或電郵方式按照委 員會成員不時通知本公司秘書的號碼或地址致委員會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