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现代(60042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现代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 信息登记工作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的登记及备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 面确认意见。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 子(分)公司、中介机构等应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的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