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特材(688186) - 授权管理制度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 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确保公司规范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张家 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对交易事项(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的决策权限划分 如下: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的 50%以上; 3、交易标的(如股权)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的 50%以 上; 4、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且超过 500 万元; 6、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