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特材(68818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事、高管高")持有公司股份及买卖公司股 票行为的申报、披露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管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 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管所持公司股份,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