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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特材(688186)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GDTCGDTC(SH:688186)2025-08-29 09:33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 关联方(以下统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本公司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张家港广大特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资金 往来适用本制度。 除本条规定外,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均指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的子公司。 第二章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规范 第三条 公司应规范并尽可能的减少关联交易,在处理与公司关联方之间的 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 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 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四条 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 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