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通股份(688219) -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第五条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应当具备合理的商业逻辑,在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六条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第三章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审批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保证、抵押、质押或其 他形式的担保,包括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遵循慎重、平等、互利、自愿、诚信原则。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章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条件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