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002736)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的执行部门。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 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一条为规范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 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需要,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 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