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国信证券(002736)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第一条 为规范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工作,保证公司总部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以下统称"各单位")以及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的重大事项能 够及时传递、归集,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 能或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及可能对公司经营造成较大 影响(包括可能导致公司或分支机构、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承担法律责 任、监管责任或遭受经济损失、名誉损失等)的其他信息或事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报告义务人(以下简称"报告人")包括: (二)公司总部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的负责人、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或 其他指定信息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