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002736)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六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 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 护公司、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 影响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信 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