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600350) -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2 号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 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以下简称"《9 号指引》")等法律法 规及《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规范性 文件所要求披露的或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本制度所称 "披露"是指公司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 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信息。 第三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和/或《上海证券报》和/或《证券时报》 和/或《证券日报》等中国证监会指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