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心集团(00230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 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 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 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规定的可暂缓、豁免披露情形的,由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 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