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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旅(600138) - 中青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CYTSCYTS(SH:600138)2025-08-29 09:46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根据上述第二至第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29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 简称高管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 职责权限 (二)董事、高管人员在拟拆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