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旅(600138) - 中青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29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青旅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 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责,提名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