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新传媒(601801) -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 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 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 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 1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 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等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