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新传媒(601801) -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提高董事 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1 号—— 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执 行股东会决议,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 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应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公 平对待所有股东。董事会行使其职权,应通过召开董事会会 议审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后进行。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且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 士。 1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设副董事长 2-3 名,董事长、副 董事长以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在董事中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