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旅(600138) - 中青旅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8 月 29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 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制度》等公司内部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 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 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原 则。 第五条 公司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年报信息披露重 大差错责任追究相关的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