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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资本(600061) -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SDIC CapitalSDIC Capital(SH:600061)2025-08-29 11:40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 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和培训工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并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之 间的指定联络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上交所有关要求履行 职责。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分管。董事会办公室 作为董事会的办事机构,负责上市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等工作,为董事会运行提供支持和服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选任 第五条 担任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一)根据《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