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600575) -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29 日,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东合法权 ...